定义和特性
急性口服毒性的LD50(半致死剂量)系指统计方法得出的一种物质的单一剂量,通过口服,能够在14天内,使刚成熟的天竺鼠半数死亡所施用的物质剂量。LD50值用试验物质的质量与试验动物的质量的比值来表示(mg/kg)。
急性皮肤接触毒性的LD50系指在白兔裸露皮肤上连续24小时接触,在14天内使试验动物半数死亡所施用的物质剂量。试验动物数目应足以做出有效的统计结果并应与良好的药理学实践一致。其结果一mg/kg身体质量表示。
急性吸入毒性的LD50系指雄性或雌性刚成熟的天竺鼠连续吸入1小时,在14天内使试验动物半数死亡所施用的蒸汽、烟雾或粉尘的浓度。固态物质如果按其总质量至少10%很可能是在可吸入范围的粉尘,该物质须进行试验。例如,其粉尘微粒的空气动力直径为10微米或小于10微米。液态物质如果在运输装置泄漏时很可能产生烟雾,该物质须做实验。对于固体和液体,准备用吸入性毒性试验的样品90%以上(按质量)须在上面规定的可吸入范围。试验结果,粉尘和烟雾用在每升空气中毫克数(mg/L)表示;蒸汽用在每立方米空气中的毫升数(ml/m³)(或ppm)表示。
特性
1. 这些物质所固有的毒性危险视其与人体接触状况而定,即与货物一定距离内不留心者吸入了蒸汽,或身体与物质接触的直接危险。这是就海运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这一点来考虑的。
2. 几乎所有有毒物质遇火或受热分解都会释放有毒气体。
3. 规定为“稳定的”物质不得在未经稳定的状况下运输。
有毒物质包装类的确定
根据运输中毒害危险程度,寄包装而言,有毒物质被划分为三个包装类;
1. 包装类I:呈现剧毒危险的物质和制品;
2. 包装类II:呈现中等毒性危险的物质和制品;
3. 包装类III:呈现较低毒性危险的物质和制品。
在分类时,已考虑到了从中毒事故中获取的人类经验并考虑到各种物质所具有的特性;如液体状态、强挥发性、任何特殊渗透可能性和特殊生物效应。
在缺少人类经验的情况下,已根据从动物实验中获取的资料进行分类,采用三种途径进行试验,即:
---经口吞吐;
---皮肤接触;和
---吸入粉尘、烟雾或蒸汽。
对于各种暴露途径的相应动物实验的数据见2.6.2.1.如果一种物质经两种或多种致毒途径试验所得结果显示不一致时,使用试验中显示最高危险性的一种来确定包装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