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海洋污染物系指适用于经修正的《MARPOL公约》附则III规定的物质。
一般规定
海洋污染物须按照经修正的MARPOL公约》附则III规定运输。
索引MP栏中以字母P标记的物质、材料和物品被确定为海洋污染。
如满足第1至8类的任一标准,海洋污染物须依据其性质在相应的条目下运输。如果不满足这些类别的标准,除非在第9类中列为专门的条目,须按下列条目运输:UN3077对环境有害物质,固体的,未列明的,或UN3082对环境有害物质,液体的,未另列明的(选合适者)。
危险货物一览表第4栏同样使用符号P为单一条目提供了关于海洋污染物的信息。该栏没有符号P或有“-”符号,不影响2.10.3的适用。
如果一种物质、材料或物品具有符合海洋污染标准的性质,但未在本规定中列明,此种物质。材料或物品须按本规定作为海洋污染物运输。
经有关当局批准(见第7.9.2段),被本规定列明为海洋污染物但不再符合海洋污染物标准物质。材料或物品不需要按照本规则适用海洋污染物的规定运输。
海洋污染物装在独立或组合包装中,每个独立包装或内包装内装有净容量5L及以下的液体,或净质量5kg及以下的固体,如果包装符合4.1.1.1/4.1.1.2和4.1.1.4到4.1.1.8的要求,则不适用本规则中与海洋污染物相关的其他规定。在海洋污染物也满足其他的危险性分类标准的前提下,本规则中与任何附加危险性相关的所有的规定继续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