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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低闪点易燃液体的直装直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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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危险品客户:

因危险品堆场场位有限,经公司研究决定,夏季高温季节(6月1日-10月31日),3.1类低闪点易燃液体,不入库堆存,执行车船直装直取的作业模式。

低闪点易燃液体以《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2014版为准),具体见附件。对于个别特殊类的品名如UN1993易燃液体类、UN1866树脂溶液类、UN1263油漆稀释剂类、UN1265戊烷类等以海事局批的《危险/污染危害性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为准。

上述出口货物自7月25日08:00时(以船期时间为准)起执行,进口货物自8月20日08:00时(以船期时间为准)起执行。请相关客户与82987809、82987265联系进行业务沟通并进行相关备案。

特此通知。

此致

 

 

                      青岛港国际货运物流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8日